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

沈阳市召开“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来源:沈阳人防办    时间:2021-12-31

  12月30日,沈阳市召开“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市委副书记刘晓东,市委常委、副市长高伟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进行详细发布。

  不久前召开的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沈阳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切实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沈阳振兴发展直道追赶、弯道超车、换道引领,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

  “开展专项行动就是要动员全市上下迅速干起来、跑起来、冲起来;就是要引导全市上下涵养英雄之气、再创英雄之举;就是要引导全市上下厚植‘为城市发展而战、为群众福祉而战’的情怀,把奉献自我作为价值取向、把燃烧自我作为价值追求,不遗余力争抢拼、万难不辞抓落实,在新时代奋力书写沈阳振兴发展的新篇章。”刘晓东说,开展专项行动,是市委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动振兴发展的重要载体。专项行动聚焦“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化、发展再提质”,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明确了要在12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同时,沈阳市的各区县(市)也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定位,在三到五年内要实现新突破。这次专项行动的清单为开放式,不局限、不封口,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先锋”的要求,坚持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务实管用的新举措,努力推出富有特色的新亮点。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必将促进全市上下掀起拼搏实干的热潮,不断增强重塑辉煌、重振雄风的志气、骨气、底气,全力以赴争先进、争一流、争排头,抢机遇、抢项目、抢资源,拼胆略、拼意志、拼业绩,为奋力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发布“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的任务清单时,高伟说:“任务清单与专项行动意见紧密衔接,主要包括12部分重点任务、49项主要举措、179个具体内容。”12部分的重点任务分别确定了2022年的目标,举例来说,围绕“在推动思想解放上实现新突破”,2022年目标是:全体党员对解放思想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基本形成敢于打破思想藩篱的自觉,能够冲破思维定式、用新的办法举措推动本职工作提质升级。围绕“在产业转型上实现新突破”,2022年目标是: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建设数字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推出首批2000项行权事项系统,应用市民码20项服务功能。围绕“在全面深化改革上实现新突破”,2022年目标是:95%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全市通办”,100项高频事项实现跨城通办。围绕“在提升城市品质及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上实现新突破”,2022年目标是:打造35个核心板块,新建“口袋公园”1000座;争创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全年力争中欧班列开行数量保持东北第一、全国前七位次。围绕“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实现新突破”,2022年目标是:粮食产量不低于80亿斤,构建现代种业服务体系;农产品加工产值力争达到850亿元,稳居全省第一。

  “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将项目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强调以狠抓重大项目为支撑,全力推动产业转型。“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投身专项行动,按照市委要求,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加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 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王新北说,考核指标设置着力体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更加注重项目质量、结构、效益、成果等方面的考核。同时,注重务实高效、简便易行,以日常监测、数据核实为主开展考核,减轻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发挥以考促干的作用。

  对于2022年沈阳市在项目和投资方面的具体目标,市发改委党组书记段继阳说,2022年,市发改委围绕“促投资、优结构、提质量、谋项目”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确保全年开复工亿元以上项目2000个,完成投资205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5%;力争全年实现开复工亿元以上项目2200个,完成投资225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0%。全力推进亿元以上项目2000个以上,服务业项目突破800个。推进新开工3个以上100亿元项目、15个以上50-100亿元项目、50个以上10-50亿元项目开工建设。全年实现新开工项目900个以上,完成投资950亿元以上。在现有1400个亿元以上项目基础上,再谋划项目1600个,实现全年谋划项目3000个,总投资2.9万亿元以上。

  结合在开展招商引资方面的考虑和安排,市商务局副局长郭志祥说,市商务局作为全市统筹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部门,将聚焦招大、招新、招链精准发力,2022年计划亿元以上项目实现签约2000个,其中主导产业1200个。亿元以上项目实现落地1000个,其中主导产业630个。2022年重点招商方向是围绕“老原新”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开展产业链招商;围绕“一枢纽、四中心”开展招商;围绕“五型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开展招商和围绕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招商。

  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刘壮野主持新闻发布会。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梁馨月

  解读

  ▶目标意义

  开展专项行动就是要动员全市上下迅速干起来、跑起来、冲起来,点燃永不熄灭的创业之光、踏上披荆斩棘的创业之路、重现灯火通明的创业场景,只争朝夕推动沈阳重塑辉煌、重振雄风。

  开展专项行动就是要引导全市上下涵养英雄之气、再创英雄之举,更加增强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更加迸发寻标、对标、达标、夺标的精气神,更加坚信“只有努力才能成功、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以不达目的不罢休、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决心,走好沈阳新时代赶考之路、奋斗之路、光荣之路。

  开展专项行动就是要引导全市上下厚植“为城市发展而战、为群众福祉而战”的情怀,把奉献自我作为价值取向、把燃烧自我作为价值追求,不遗余力争抢拼、万难不辞抓落实,在新时代奋力书写沈阳振兴发展的新篇章。

  ▶专项行动重点任务

  聚焦“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化、发展再提质”,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明确了要在12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专项行动共分为四个步骤

  一是学理论、补知识、提能力;

  二是摸底数、查短板、找原因;

  三是立方向、抢机遇、扬优势;

  四是明重点、抓关键、定路径。

  四个步骤统一推进、整体实施、不分先后,全市各个方面已形成了问题清单、目标清单和措施清单。

  这次专项行动的清单为开放式,不局限、不封口,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先锋”的要求,坚持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务实管用的新举措,努力推出富有特色的新亮点。

  ▶为高质量推进专项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新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吕志成任组长,每月听取情况汇报,对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专班专人推进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设立了综合督导组、宣传发动组、工作指导组、绩效考核组。围绕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设立12个工作推进小组,分别由相关市领导负责,相关市直部门牵头,负责制定方案、完善政策、推动落实、总结交流等。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梁馨月 整理

“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任务清单与专项行动意见紧密衔接,主要包括12部分重点任务、49项主要举措、179个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

  围绕“在推动思想解放上实现新突破”,提出查摆解决“九个是不是”、争做“五个表率”、形成敢于开拓、善于创新和勇于担当良好局面等3项举措、10项具体内容。

  ▶2022年目标

  全体党员对解放思想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基本形成敢于打破思想藩篱的自觉,能够冲破思维定势、用新的办法举措推动本职工作提质升级;干部“苦干、思考、格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在改革创新、追求卓越、担当作为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推动形成拼搏实干的热潮;形成一批促进思想解放、推动制度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工作成果,总结选树一批典型工作经验、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

  第二部分

  围绕“在产业转型上实现新突破”,提出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中心、争做四个示范等5项举措、15项具体内容。

  ▶2022年目标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建设数字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推出首批2000项行权事项系统,应用市民码20项服务功能;汽车及零部件产值力争达到3000亿元,通用机械装备等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IC装备及相关产业产值达到40亿元;高端装备制造业产值占工业比重达到30%。

  第三部分

  围绕“在全面深化改革上实现新突破”,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等4项举措、15项具体内容。

  ▶2022年目标

  95%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全市通办”,100项高频事项实现跨城通办;在全市开展“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任务;金融业增加值达到520亿元。

  第四部分

  围绕“在加快创新驱动上实现新突破”,提出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激发创新人才活力等2项举措、8项具体内容。

  ▶2022年目标

  研发(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2%,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500家,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提高到40%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360亿元。

  第五部分

  围绕“在提升城市品质及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上新突破”,提出推进高品质城市建设、国家现代综合枢纽初具规模、建设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提升国家中心城市综合实力等4项举措、17项具体内容。

  ▶2022年目标

  打造35个核心板块,新建“口袋公园”1000座,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争创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全年力争中欧班列开行数量保持东北第一、全国前七位次;围绕规划共绘、交通共联、产业共链、平台共享、生态共治、文旅共建,加强城市间协调联动,打造新型工业化示范区、东北振兴发展重要增长极;GDP增速达到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

  第六部分

  围绕“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实现新突破”,提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壮大县域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等5项举措、17项具体内容。

  ▶2022年目标

  粮食产量不低于80亿斤,构建现代种业服务体系;农产品加工产值力争达到850亿元,稳居全省第一;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省、全市平均增速;创建美丽庭院2700个,美丽村屯270个,美丽田园20个,国家、省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地区“3张图”先行示范取得成效。

  第七部分

  围绕“在文明创建和文化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提出以推动文明创建、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品质、推进公共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城市形象塑造工程等5项举措、23项具体内容。

  ▶2022年目标

  文明感召力持续增强,城市更有活力、更有品位、更有颜值、更有温度;一批重大历史文脉研究工程和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业、文化产业加速发展,打造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城市文化IP。

  第八部分

  围绕“在绿色低碳发展上实现新突破”,提出推进碳达峰行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2项举措、8项具体内容。

  ▶2022年目标

  严格能耗“双控”,开展绿色能源、绿色工业、绿色建筑、绿色生活等“四绿”工程,实现“节能、减污、降碳”;单位GDP能耗下降3.2%,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1%。

  第九部分

  围绕“在扩大对外开放上实现新突破”,提出畅通国内大循环、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开发区建设提质增效等3项举措、10项具体内容。

  ▶2022年目标

  引进京沈合作项目40个,深化沈大合作交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推动自贸区、综保区高质量发展,构建“陆海空网”对外通道,进出口总额增长10%。

  第十部分

  围绕“在民生保障及改善上实现新突破”,提出实现舒心就业、办好幸福教育、建设健康沈阳、提升养老品质、强化基础设施保障、推进实现共同富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等7项举措、26项具体内容。

  ▶2022年目标

  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1.3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3.7%以内;推进落实“人才新政3.0”;启动105所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再创建85所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新增新冠肺炎救治床位1000张,建成20个互联网医院;提升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水平;排查整治燃气、危化、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创建国家安全示范城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3.5%、15%;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第十一部分

  围绕“在加强基层治理上实现新突破”,提出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四零”社区(村)平安创建、实现基层信访新突破等5项举措、13项具体内容。

  ▶2022年目标

  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两邻”社区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实现全市基层治理大变样、大提升;市区两级完成中央88项工作任务的40%以上;全市调解案件成功率达到98%以上,“四零”社区(村)达到70%以上。

  第十二部分

  围绕“在新时代党的先进性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提出强化政治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4项举措、17项具体内容。

  ▶2022年目标

  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大幅提高,全市党员干部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不断提高干部的思考力、情感力、创新力、担当力、鞭策力,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奋进力量进一步激发,使党组织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员成为振兴发展中坚力量;初步构建起大数据监督和大数据办案“双轮驱动”“两翼齐飞”工作格局,“两个体系”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为奋力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摘自沈阳市委市政府网站)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沈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备案许可证编号:辽ICP备10203034
电话:024-23862411 传真:024-23220870
网站标识码 2101000025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85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