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部门文件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市人防办关于印发《市人防系统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方案(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沈阳人防办    时间:2022-06-02

沈人防20226

市人防办关于印发《市人防系统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方案(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防办,机关各处,市人防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方案(试行)》工作要求,市人防办制定了《市人防系统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方案(试行)〉工作方案》,请各单位按照此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联系人:邓鹏程电话:22575175,邮箱:1150678239@qq.com

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62

(此件公开发布)


市人防系统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

专项考核方案(试行)》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方案(试行)》,坚决打击人防领域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市人防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要求,确保《辽宁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考核方案》)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人防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战备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融合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标对表《考核方案》指标要求,通过落实人防部门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推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军区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推进全市人防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切实加强执法工作实效,发扬斗争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提升执法满意度,保证人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实施,为创建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做出人防贡献。

三、组织机构

市人防办成立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行政执法工作,定期听取阶段工作汇报,调度落实工作进度,指导监督相关工作的实施。

组  长:刘镇川

副组长:牟  莉  樊庆江  赵树屹

成  员:机关处长(专职副书记)  中心副主任  各部长(主任)

市人防办专项考核领导小组在工程监管处(安全生产监督处)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沟通、协调和落实。

各区人防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组织,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前)

市人防办组织召开落实《省人防系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辽宁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方案(试行)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落实工作方案》)的行政执法工作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对照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成立行政执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逐项研究学习《落实工作方案》内容,制定相应工作方案,逐项对照专项考核、内容,制定工作措施,设定工作时限,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人防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下旬至11月中旬)

根据省人防办对照省委组织部《考核方案》5方面16项考核内容制定的18项系统工作目标和细化的45项工作措施,结合沈阳市工作实际,对标对表、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市人防办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所辖区县(市)人防部门开展不少于2次行政执法工作督导,并配合省办开展督导工作回头看。对信访、投诉、舆情反映的和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重大问题进行问责追责或提出问责追责建议,督促涉事人防部门对行政行为进行自我纠错。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底前)

市人防系统要对本单位近两年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信箱、来信来函、电话举报等问题处理情况,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列出工作时间表,抓好跟踪落实。

五、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性

1.依法依规按程序执法

    系统工作目标:

1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法律依据、执法程序、实施层级和案卷标准文本的清理审查工作,行政执法事项梳理比例达到100%

工作措施:1.对已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全面自查,细致审核执法事项设定依据,梳理执法工作流程,审查工作落实措施,行政执法事项梳理比例达到100%2.召开专题审查工作会议,对存在问题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修订,确保依据合法、法条适用,流程完善;3.根据专题会议研究结果,修订完善事项工作流程和流程图。(完成时限:5月至8月底前。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处、工程监管处、市人防中心、各区、县(市)人防部门)

2)梳理审查行政执法案件,及时纠正工作错误,案件梳理处置比例达到100%

工作措施:1.对本部门近2年已结案或正在处置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梳理审查,重点查看实施各类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法条适用是否适当,案件梳理处置比例达到100%2.对审查存在问题的执法案件进行汇总分类,责成责任部门及时予以纠正;3.根据存在问题执法案件责任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或提出建议。(完成时限:9月底前。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处、工程监管处、市人防中心、各区、县(市)人防部门)

3)实施行政处罚包容审慎监管措施。

工作措施:1.修订《沈阳市人防系统行政处罚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试行)》,通过网站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完善。2.向社会公开《沈阳市人防系统行政处罚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试行)》,在全市人防系统实施。(完成时限:8月底前。责任单位:工程监管处)

2.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系统工作目标:

1)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的公示公开情况审查,事项公示公开比例达到100%

工作措施:1.对近2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情况进行自查。2.对发现未及时公开公示的许可事项,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事项公示公开比例达到100%。(完成时限:6月至7月底。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工程监管处、各区、县(市)人防部门)

2)细化自由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事项自由裁量基准制定覆盖率达到100%

工作措施:1.根据省人防办制定的人防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修订完善市人防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事项自由裁量基准制定覆盖率达到100%。(完成时限:10月底前。责任单位:工程监管处)

3)按时报送年度情况

工作措施:总结上年度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形成本部门年度报告,按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并报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完成时限:6月底前。责任单位:工程监管处、区县(市)人防部门)

3.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系统工作目标:

开展行政执法全程记录梳理审查工作,案件审查覆盖率达到100%

工作措施:1.梳理审查落实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制定情况,未制定的或制定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建立或完善制度规定。(完成时限:7月底前。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区县(市)人防部门)2.重点梳理近2年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对案卷的记录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案件审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的案卷进行补充和完善。(完成时限:8月底前。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处、工程监管处、区县(市)人防部门)

4.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系统工作目标:

核实审查法制审核主体设置情况,按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人员不低于执法人员总数5%

工作措施:1.自查法制审核主体设置情况,主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2.自查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数量情况,法制审核人员达到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完成时限:6月底前。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各区县(市)人防部门)

(二)增强行政执法实效

1.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完成率

系统工作目标:

按司法部门要求,完成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任务,执法检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工作措施:1.市人防系统向本级司法部门汇总报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2.各级人防部门按照批复的工作计划完成执法检查工作,向本级司法部门报送落实情况,完成率达到100%。(完成时限:11月底前。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区县(市)人防部门)

2.行政执法败诉率

系统工作目标:

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行政执法败诉率降到最低。

工作措施:1.市人防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完成时限:11月底前。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2.对本部门近2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行政执法事项涉诉热点,梳理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梳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信箱、来信来函和电话举报等问题处理情况。(完成时限:11月中旬。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区县(市)人防部门)

3.行政执法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系统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完成时限:11月底前。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区县(市)人防部门)

4.司法建议反馈率

系统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司法机关针对司法案件提出的司法建议,司法建议反馈率达100%

工作措施:1.全面梳理近2年司法机关对人防部门发出的司法建议,梳理比例达到100%2.高度重视司法机关针对司法案件提出的司法建议,司法建议反馈率达100%。(完成时限:11月底前。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区县(市)人防部门)

5.行政行为自我纠错数量

系统工作目标:

对区县(市)人防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督导工作,督导覆盖率达到100%,省级人防部门抽取10个市级和10个县(区)人防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督导。

工作措施:1.市人防办拟制《开展人防行政执法督导工作方案》,确定督导工作目标,明确督导方式、时间和重点内容。督导覆盖率达到100%。(完成时限:7月底前。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2.配合省办对沈阳市人防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督导,开展对区县(市)执法督导。(完成时限:8月至11月上旬。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3.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进行指导,督促涉事人防部门纠错改错。(完成时限:8月至11月上旬。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4.对年度开展行政执法督导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成时限:11月下旬。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

(三)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各行业行政执法主管部门主动问责追责或提出问题追责建议

系统工作目标:

开展行政执法案件问题问责追责工作,对重大案件追责问责比例达到100%

工作措施:1.对下级人防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督导工作;2.对信访、舆情反映的和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重大问题进行问责追责或提出问责追责建议。追责问责比例达到100%。(完成时限:11月中旬前。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

2.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系统工作目标:

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对发生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通报批评、提出调离执法岗位建议、暂扣收缴行政执法证件等情况严肃处理。对严重违反规定、性质恶劣案件的追责问责比例达到100%

工作措施:1.在组织开展的年度行政执法督导工作中,查看是否存在司法行政机关给予通报批评、提出调离执法岗位建议、暂扣收缴行政执法证件等情况;2.对发生的情况视情进行追责问责或提出问责追责建议。对严重违反规定、性质恶劣案件的追责问责比例达到100%。(完成时限:8月至11月上旬。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

3.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系统工作目标:

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对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处理。对相关案件的追责问责比例达到100%

工作措施:1.在组织开展的年度行政执法督导工作中,查看是否存在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被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情况;2.对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视情进行追责问责或提出问责追责建议。对相关案件的追责问责比例达到100%。(完成时限:8月至11月上旬。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

(四)宣传报道执法典型案例

1.行政执法各系统按要求提供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在主流媒体刊播的数量和社会效果

系统工作目标:

1)及时收集整理,并刊播执法典型案例,进行开展以案示法。

工作措施:1.收集整理人防领域执法三个方面的典型案例,分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含未验先用、破坏结构、侵占、影响安全和使用效能)、行政检查,并上报省人防办1-2个典型案例。(完成时限:11月底前。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处、工程监管处)

2)公开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各市在相关媒体平台上刊播至少1件正面典型案例。

工作措施:1.市人防系统在门户网站对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进行以案示法工作;2.积极协调沟通相关媒体刊播至少1件正面典型案例。(完成时限:10月底前。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

(五)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

1.涉及行政执法、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的热线投诉案件数量、办结率和满意率

系统工作目标:

梳理汇总分析近2年涉及行政执法、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的12345热线投诉案件情况,查找工作短板弱项。投诉案件清查比例达到100%

工作措施:1.对近2年涉及行政执法、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的12345热线投诉案件数量和及时办结相关案件情况进行梳理汇总;2.对投诉案件的工作领域进行分类汇总分析,查找人防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短板弱项,开展整改工作,投诉案件清查比例达到100%3.在各级组织开展的年度行政执法督导工作中,查看是否存在12345热线投诉案件的情况,并视情况进行追责问责或提出问责追责建议。(完成时限:11月中旬前。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区县(市)人防部门)

2.涉及行政执法信访举报

系统工作目标:

梳理汇总分析近2年信访举报案件情况,查找工作短板弱项,信访举报案件清查比例达到100%

工作措施:1.对近2年信访举报案件数量和及时办结相关案件情况进行梳理汇总;2.对投诉案件的工作领域进行分类汇总分析,查找人防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短板弱项,开展整改工作,信访举报案件清查比例达到100%3.在各级组织开展的年度行政执法督导工作中,查看是存在信访举报案例的情况,并视情况进行追责问责或提出问责追责建议。(完成时限:11月中旬前。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区县(市)区人防部门)

3.涉及行政执法负面舆情

系统工作目标:

梳理汇总分析近2年人防领域行政执法负面舆情情况,查找工作短板弱项,负面舆情清查比例达到100%

工作措施:1.对近2年人防领域行政执法负面舆情情况进行梳理汇总;2.对舆情反映的工作领域进行分类汇总分析,查找人防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短板弱项,开展整改工作,负面舆情清查比例达到100%3.在各级组织开展的年度行政执法督导工作中,查看是存在负面舆情的情况,并视情况进行追责问责或提出问责追责建议。(完成时限:11月中旬前。责任部门:工程监管处)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行政执法专项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要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办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防部门,要按照责任任务分工切实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做好迎检工作。

(二)重视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在常规的法律法规学习、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全景式、全流程执法现场模拟训练,通过案例教学、师徒结对、跟班轮训等方式,全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促进执法规范化。持续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程序流程和措施办法,并用以规制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的内部办理流程图和对外受理流程图,依法对行政权力的裁量权进行全面梳理,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政权力有自由裁量幅度的事项,细化裁量等级,以规范行政权力裁量空间,实现裁量权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工作沟通协调,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加强与当地组织部门、上级人防部门的请示汇报工作,强化本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保障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准备充分,顺利开展。市人防系统要严格落实方案内容,切实做好本年度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确保行政执法考核工作落地落实。

(五)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市)人防部门要于每月24日前上报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和制定工作措施的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月工作打算,并认真填写《落实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进展情况表》,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市办。

附件:落实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进展情况表



附件:

落实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进展情况表

单位:                                            主要领导(签字):

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和

制定工作措施的情况

工作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下月工作打算

备注

具体情况

主要包括:会议形式、召开时间、学习内容、主持人、制定工作措施具体做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主要包括:本部门对照方案制定措施的具体实施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主要包括:目前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如何解决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主要包括:具体要做的工作事项、达到的标准结果。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具体负责人(签字):            电话:               填表人:             电话:

注:每月24日前上报。


文件链接:《市人防系统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方...

文件链接:《市人防系统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方...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沈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备案许可证编号:辽ICP备10203034
电话:024-23862411 传真:024-23220870
网站标识码 2101000025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85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