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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决算 (2017年)

来源:沈阳人防办    时间:2018-07-24

目    录

 

第一部分  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本市人防、民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有关行政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方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负责市人民防空指挥所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和民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习;组织开展人防、民防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全市防空应急指挥通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订全市人民防空警报建设规划,管理、维护通信警报设施;负责保障防空防灾指挥通信、警报发放、联动处置和训练演习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地下空间开发规划、计划;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防工程的立项审批、设计审查、建设管理、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全市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六)制定全市人防、民防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负责人防、民防经费和人防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

(七)为市党政军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指挥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设现场指挥所,提供部分通信信息保障;承担突发公共事件警报发布任务;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军用毒剂和毒气的检测,组织特殊条件下的化学事故救援。

(八)战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的决定,履行人民防空职能。发布防空袭警报,组织群众进行疏散和隐蔽;组织灯火管制,指挥人防专业队伍和群众消除灾害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九)负责民防交流,争取国内外民防组织援助。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本级

2. 沈阳市应急救援中心

3. 沈阳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4. 沈阳市人防资产管理中心

5. 沈阳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6. 沈阳市大中型人防工程管理处

7. 沈阳市应急信息中心

         8.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

 

第二部分 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59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479.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9.5万元。

2.其他收入1万元,是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10.3万元,主要是办属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结转等。

(二)支出总计3407.4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3407.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1.4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83.4万元

主要是办属事业单位压缩公用经费开支等原因形成的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沈阳市人防办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6.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06.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5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7.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342万元,主要是机关本级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事业运行1225.5万元,主要是办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8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76.8万元,主要是机关本级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64.1万元,主要是办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8万元,办机关和办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83.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1.7万元,主要是机关本级人员医保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51.9万元,主要是办属事业单位人员医保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49.5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133.9万元,购房补贴15.6万元,主要是机关本级和办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8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少支出27万元,下降51%,主要是严控预算,压缩开支,减少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等原因。比2016年决算减少支出11.3万元,下降30%,主要是大力压缩开支,减少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省市人防办及相关单位来我办考察学习等,2017年公务接待累计47批次,39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人防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6万元,比2016年增加13.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办机关人员增加而造成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人防办政府采购涉及国防支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不予公开。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人防办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人防办项目支出为国防支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该文章包含附件:第二部分 沈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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