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务服务中心 人防质监窗口相关工作的通告
来源:沈阳人防办 时间:2017-06-28
人防工程各参建单位:
根据市政府对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审批的要求,我站于今年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人防质监窗口,并于2017年7月1日起,办理核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书》和核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书》业务,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核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书》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书》的窗口位于市政务服务中心(浑南区21世纪大厦)一楼南大堂。
二、申请办理上述两项业务所需材料与之前所需材料一致(详见质量监督网站资料下载)。
三、《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书》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书》所盖章为“沈阳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专用章”,且此专用章只用于监督受理书和监督报告书,盖于他处无效。

沈阳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7年6月26日
沈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备案许可证编号:辽ICP备10203034
电话:024-23862411 传真:024-23220870
网站标识码 2101000025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85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电话:024-23862411 传真:024-23220870
网站标识码 2101000025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85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