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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质监促进复产复工新举措

来源:沈阳人防办    时间:2020-02-23


   按照国家、省、市复产复工相关文件要求,有力有序推进企业复产复工,促进全市重点项目开复工,在继续做好自身防疫防控工作的同时,沈阳市人防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质量监督部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力配合建设单位及相关企业的工程验收及质量监督要求,制定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具体措施:

   1、在疫情防控期间,质量监督工作正常进行,只接受企业的网上申报及电话申报,按时间节点,合理有序安排现场进行质量监督。

   2、为避免过多的人员交叉感染,原在申报过程中同时上报或报部内的档案资料可采取后报或容缺后补的方式办理。

   3、请企业在施工现场做好消杀防护,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接触,保障质监人员的身体健康安全,做到工作防疫两不误。



(撰稿人:张洪杰  审核人:薛海东、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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