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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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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沈阳人防办    时间:2018-04-03

市人防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3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市人防办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办共发布各类信息382条。其中:机关发布信息207条,占全办发布信息总量的54%;所属各单位发布信息175条占全办发布信息总量的46%。

      我办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沈阳市人防办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82条。其中机构信息5条,占总数的1%;政策法规8条,占总数的2%;检查情况5条,占总数的1%;政务服务事项13条,占总数的3%;信息公告13条,占总数的3%;政务信息187条,占总数的48%,机关建设27条,占总数的7%。目前,2005年以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室)或沈阳市人防办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我办门户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7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完成了个人和业主依申请公开事项。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7年,我办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沈阳市人防办成立了由主任邹昊任组长,武利华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确定秘书处作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在“六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制定善了《市人防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等21项制度。2017年办理审批立项、收费、复核手续,无一违规减免和人为投诉。

      转发了国家、省和市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办机关秘书处和下属服务单位(审批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人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共设立4个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我办近年来所有重大项目建设招标流程均在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开,做到了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并在市政务公开网、市人防网等网站以工作信息的形式公开工作进度、

      3.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手册》的要求,我办认真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企业办事指南。

      4.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方面,加强软环境建设和服务型机关建设,实现我市人防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进媒体”的“五进入”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人防、关心人防、支持人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目前,我办公开渠道共有市政务公开网、民心网、民生微博、市人防网站、辽宁人防网、东北人防、12319城建热线和中国人民防空等共计10种公开渠道。沈阳市人防办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办事大厅开辟了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的设备,设置了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询。

      5.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抓好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每年年初和年中,市办专门组织驻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人防审批办公室全体人员和“一市一区三县”人防办主管领导进行有关的培训。利用各种形式向服务对象宣传人防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沈阳市人防办根据省人防办、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推行5.15政务公开活动的通知要求,于2017年5月15日在我办南门前举办了沈阳市人防办5.15政务公开活动。

      我办将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作为加强软环境建设和搭建政府与市民桥梁的一个实际举措。在活动期间,通过开放人防展馆、发放宣传单、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处等方式确保了此次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的同时,沈阳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徐学东同志亲自到现场解答群众的问题,全体办领导参加了政务公开日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赞誉。

      三、下一步的工作

      我们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人防工作透明度,转变人防工作职能,建立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与人防系统开展的“准军事化”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并始终坚持把干部考评、任用、财务开支情况、行政审批事项、重大计划安排以及政务动态等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对外公开,真正实现机关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便民和高效。由于人防工作属于国防建设的一部分,许多方面涉及到国家和军队的机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受到一定的限制,工作开展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公开的尺度不好把握。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的领导,反复多次地进行研究和制定政务公开有关内容,特别是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信息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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