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动办关于延长《市国动办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国动办 时间:2025-12-30
沈国动办发〔2025〕5 号
市国动办关于延长《市国动办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沈政办发〔2023〕26号)有关要求,我办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市国动办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沈国动办发〔2023〕5号)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市国动办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沈国动办发〔2023〕5号)可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沈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链接:沈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件链接:沈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管理办法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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