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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四项机制适应新常态着力提高人防行政审批服务法治化水平

来源:沈阳人防办    时间:2016-09-27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突出依法治国,并作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部署。而人防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在人防内部是一个具有一定自由裁量权的高危部位之一,也是人防工作面向社会的重要窗口。那么,作为人防战线上的干部职工,如何适应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趋势性变化,推进人防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法治化建设呢?要从建立和完善四项机制适应新常态入手,发挥了人防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窗口效应,着力提高人防行政审批服务法治化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顶层设计机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鲜明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方向、道路、抓手,从国家层面提出了搞好顶层设计的目标任务。人防作为国防的组成部分,如何站在人民防空战备建设的战略高度,针对人防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特点,搞好顶层设计,是提高人防行政审批服务法治化水平,推进人防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步骤,应在国家、省、市、区各个层面合力抓好顶层设计上定计划、下功夫、见成效。在国家层面,主要应在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好人防相关配套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订、修订和完善。对已有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变化的新常态,开展相关论证和必要的修订完善;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新变化、新要求,特别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新要求,组织专家力量制订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数得上配套政策和法律文件,编制、修订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一步完善人防结建政策,根据人民防空战备需要、城市类别划分和不同地区人民防空任务区分,重点应在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产权确权、防空地下室设备设施管理法定责任主体和维护管理经费保障、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政策法规、兼顾人防工程建设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等方面,结合各省经济社会和人防事业发展的实际,制订和修订完善差异性配套政策和法律法规。在省级层面,主要应依据国家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在上位法法定框架内,结合本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类别划分等实际,制订和修改、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规章和实施办法,重点应在省域人防结建政策、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办法、易地建设费收取标准等方面,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结合各市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建设等实际,制订和修订完善操作性强的性配套政策规章;在上位法未涉及领域,结合本省人防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需要,组织研究探索和调研,出台符合省域实际的相关政策、规章和制度规定,为在全国推广提供实践经验。在市级层面,主要应在政府主导下,由人防部门牵头,主动与规划部门对接,优先抓好本级城市人防性规划和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完善工作;制订本级落实上级相关配套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流程及疑难问题处置机制等;梳理人防部门特别是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定框架内规范行政、履职机制,出台本级人防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具体操作流程、细则,规范档案归档管理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机制

     国家和省级人防部门,主要应建立行政审批属地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成效检验机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常态化岗位练兵规划、计划,加强宏观指导;建立国家、省级人防部门联运组织开展行政审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和检查考核机制;建立省级人防部门督促指导市、区人防部门, 开展学法、知法、用法岗位练兵活动机制。省、市、区三级人防部门,主要应将相关配套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完善,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十三·五”规划,使之成为单位年度工作新常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带头学法,做到“自觉学、主动学、积极学”,使之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习惯、一种不可或缺的常态,确实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市、区人防部门,主要应依据上级部门学法、用法、普法的工作部署,把行政审批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十三·五”规划,使之成为单位年度工作的新常态,并按照人防教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的“五进”要求,建立常态化学习、宣传和教育机制,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城市广场、网络等平台和各类新兴媒体、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防行政审批工作相关配套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教育宣传,务求实效,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相关专业培训、轮训机制

     目前,全国省、市、区人防部门编制体制形式多样,特别是市、区人防机构组成形式和人员编制数量差异性较大。但总体上看,人员编制数量较少的特点最为明显,与新常态下人防建设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差距较大。现实要求我们人防人,不仅要成为专业通,而且要达到一专多能的要求。为此,应结合人防各专业的特点,重点建立国家、省两级人防各类专业人才培训、轮训机制,围绕实现专业通和一专多能的目标,国家、省两级人防部门,应区分层次、任务,实施两级联动,科学制定年度和“十三·五”专业人才培训、轮训计划和规划,组织培训、轮训市、区两级从事人防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各类专业人员,培养一大批专业精通、一专多能的人防专业人才,为提高人防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夯实人烽资源基础。

     四、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

     一是认清依法行政的政治环境。在各级人防部门,特别是市、区人防部门内部,人防行政审批服务业务部门,是一个有一定自由裁量权的高危敏感部位,更要增强法治意识,应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部署。二是强化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各级从事人防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干部职工,应带头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树立在行业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定框架内规范行政、履职的思想,主动学法、用法、普法,主动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凡涉及人防行政审批项目,都应树立常态化优质服务意识,主动提前介入、主动提前对接,特别是在人防工程设计方案、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方案优化服务等方面,建立主动服务、前置服务、跟随服务的常态化服务机制,重点应在行政审批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人防工程优化布局、防空地下室设计技术指导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常态化服务机制;适应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深化改革的常态化需要,建立人防行政审批项目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机制,确保人防结建政策落到实处;要以对人防事业、单位长远建设发展和广大干部职工政治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规范做好人防行政审批项目案卷的归档管理工作,做到审批项目相关资料完整、整理规范有序、存档要素齐全、管理科学严格、查阅迅速便捷。三是建立和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各级人防部门,应主动与当地纪检机构对接,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做到“三个纳入”,即把廉政教育纳入单位年度教育的总体计划和单位“三十·五”规划之中,把廉政谈话纳入干部职工谈话的重要内容,把廉政风险点排查纳入单位年度常态化重点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人防项目招投标、人防自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报销和工程、审批、验收、执法等领域廉政风险点监督,把“三个纳入”有机结合起来,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环境,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集中精力干事业的工作氛围,不断提高人防行政审批服务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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