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防办办理政协提案工作的经验
来源:沈阳人防办 时间:2015-09-10
( 秘书处)
今年以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两个提高(提高见面率、提高满意率)”、“三个百分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的要求,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承办的市政协《关于对在中国医科大学西门修建地下通道提案》和《关于规范开发商将住宅小区防空地下室作为车库或车位出售行为》的2件委员提案均已如期办结,按时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现将我办办理工作经验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到位
我办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作为推动我市人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认真负责地研究、协调、办理每一件提案。一是认真安排部署,提高思想认识。收到提案后,我办及时召开了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书记、主任王勇进要求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主动接受政协委员监督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提高了办理人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办成立了以主任长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秘书处处长兼任主任,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提案办理工作的资料收集、汇总、回复、建档等工作,为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明确办理责任,健全办理机制。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明确了主要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承办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机制,做到每件提案逐一落实到职能处室和责任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二、严格程序,办理质量到位
我办在建议和提案办理上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是制定办理方案,深入实际调研。根据提案内容,办党组制定了统一的办理方案,成立了工作组,并要求各组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既要对委员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又要通过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办分管领导对负责办理的具体提案多次召集了各承办处室,进行研究部署,细化办理方案,明确办理任务,限定办理时间,确保了办理工作积极、稳妥、顺利地展开;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协调沟通。通过电话、信函、面商等方式反复与委员协调、沟通,并邀请委员召开座谈会,现场听取委员对回复的建议和意见,并根据委员的建议和意见对回复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力求委员100%满意;三是细心修改文稿,确保回复质量。对所有回复都要由处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主任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反复修改。使回复做到了内容全面,依据准确,格式规范,思路清晰,语言谦逊,态度诚恳。如回复市政协李和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在中国医科大学西门修建地下通道提案》,我办开展了认真的调研,经反复修改后拟定文稿,并将所做各项工作的详细情况作为附件加以说明。
三、认真办理,务求实效到位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把认真吸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好的意见与建议,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我市人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对提案中提出的各种问题,都作了认真的分析和梳理,拟订了调研提纲,深入基层进行调查,使提案的办理更加科学合理,做到不仅力求委员满意,同时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如夏云梅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开发商将住宅小区防空地下室作为车库或车位出售行为》的提案,我办积极吸纳其宝贵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相关精神,《沈阳市民防管理规定》(即市政府28号令),从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提出了按照国家规定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产权国有的属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这项工作更加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为今后人防执法提供强大的法律支撑。我们将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开发商的管理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并着手开展具体工作,这将有力地促进遗留问题逐步得到妥善解决。对需要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积极请示协调。如市政协李和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在中国医科大学西门修建地下通道提案》,要求建设南京街医大一院过街通道的问题。需要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协调解决。为此我办对该提案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积极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并建议政府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出台解决此类问题的具体方法,力求全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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